close
不用一定要每天笑嘻嘻的。
不用一定要替別人著想。
不用一定要對任何事都抱有希望。
為什麼要委屈?
為什麼要體諒?
不喜歡的就說不喜歡,不要就說不要;
沒必要委屈求全。
最討厭那種把自己所做出來的行為歸咎於「不得已」的人,
做了就是做了,事實擺在眼前,就沒有什麼「我也不想這樣」,
再不想做最後還不是都做了,就沒有什麼好辯解的了。
如果不要,那就通通都放手,那就做好覺悟,
放棄了,就永遠不要回頭,不用在放棄之後還擺出一付捨不得的樣子,
將來也不要哭著說後悔了,還要跟別人討安慰;
沒有人逼你選擇,就不要擺出受害者的姿態,
既然都是自己選擇的,那就自己負責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